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评审细则今日出台,内容如下:

近期的项目评审会定于2017年3月15-17日举行,参加项目评审会需准备的材料、项目申报要求、项目申报的程序以及政策支持如下:
第一、参加项目评审会需准备的材料(附件1),内容包括申报的表格和需提交材料的清单(更新过的版本);
第二、引进对象与条件(附件2),内容包括人才与项目的基本条件;
第三、此次项目评审的申报材料请于2月10日前发到邮箱info2@obcs.jp(邮件主题必须标明中国留日同学总会推荐项目);
第四、材料发送后,由杭州方面进行形审和网评程序,若项目成功进入面试答辩环节, 提前2周左右进行通知;
第五、请参加答辩的项目申请人携带盖有中国留日同学总会章的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项目推荐信息表(附件3);
第六、若项目申请人本次专程从海外赶回来参加评审,开发区会提供最高7000元人民币的差旅补贴;
第七、项目经评审后按A、B、C、孵化类四类给予扶持(附件4),项目启动资金分三期兑现,首期在项目落地后一次性拨付总资助资金的25%,剩余两期双方协议约定绩效指标,完成后进行拨付(项目申报书中的指标非常重要,请申报人仔细填写)

优惠政策

高层次人才来开发区创办企业的,创业项目经评审后按A、B、C、孵化类四类给予扶持。对特别突出的创业项目,实行“一企一策”。扶持资金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分步落实到位。

A类项目

(1)给予最高60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
(2)给予两年内最高500万元的银行贷款全额贴息;
(3)给予三年内最高10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年。

B类项目

(1)给予最高30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
(2)给予两年内最高300万元的银行贷款全额贴息;
(3)给予三年内最高5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5万元/年。

C类项目

(1)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
(2)给予两年内最高200万元的银行贷款全额贴息;
(3)给予三年内最高3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年。

创业孵化类项目

可参照C类资助标准给予三年300平米办公场地租金补贴,其中20~30%的孵化类项目,经认定后可再给予50万元以内的项目启动资金。

附件1-参加项目评审会需准备的材料.zip
附件2-引进对象与条件.doc
附件3-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项目推荐信息表.docx
附件4-项目资助政策.doc